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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》,明确绝对化用语豁免限制
市场监管总局 6 月 12 日发布《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》。指南明确,广告中使用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或销量、销售额、市场占有率“第一”等用语时,若指向地域小于省级行政区划、所属行业或领域小于国家标准分类、商品无专有标准等,不属于豁免情形,企业需注意合规。
同时要求,引证内容的出处、适用范围、有效期限等,其文字字体、字号、颜色应满足正常清晰识别要求,语音须保持同等语速和清晰度。对于商品性能、功能、优惠条件等内容,不得通过缩小字号、使用相近颜色等方式限缩,或作出不符合科学常识的解释,以免误导消费者。